衛福部規定今年開始訪視採取不預約,請托育人員多加配合 謝謝,詳情公文如下方PDF。 主旨:為了解本市居家托育人員實際托育情形,本府自113年度起委託貴單位以不預約方式,辦理本市居家托育人員之訪視輔導服務,請查照。 說明: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第3項規定及本府112年12月7日「新竹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112年度第4次聯繫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如有疑問請來電:03-535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