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我是新竹市的保母,想加入系統可以找哪些單位?

A:新竹市目前有三個社區保母系統單位, 若您符合申請加入社區保母系統資格,可依「托育處所」行政區主動與下列三個單位聯繫:

辦 理 區 域

承 辦 單 位

 

新竹市北區社區保母系統

社團法人新竹市嬰幼兒保育學會

03-5350936

新竹市東區社區保母系統

新竹市私立光復中學

03-5753555

新竹市南/香山區社區保母系統

社團法人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

03-5301632

2:如何申請加入北區社區保母系統?
A:

一、申請參加系統之資格

() 年滿20歲。

()取得保母證或持有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證書,或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且領有結業證書者。

() 居家環境皆受訪視(並改善至)符合收托幼兒之標準。

() 加入托育所在地之社區保母系統。

() 健康檢查證明合格。

() 有扥育事實或托育意願者。

二、審查機制

() 初審(文件審查)

() 複審(初次實地家庭訪視)

() 審查結果:

   1.通過:保母資料送市府通過成為系統保母。

   2.未通過:可改善(提供改善並限期改善)

3:加入北區社區保母系統需準備什麼文件?
A: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應備資料如下

一、          保母加入系統申請書

二、          大頭照1吋3張、2吋1張

三、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五、          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無保母證者需附上第六項或第七項文件)

六、          保母人員結業證書影本(幼保.家政.護理科系畢者免附)

七、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幼保.家政.護理科系畢者需附)

八、       良民證(親屬保母免附)

九、          六個月內健康檢查報告(親屬保母免附)

檢查項目包含:

1.    一般檢查及醫師理學檢查

      (醫師問診、測量身高、體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脈搏等)

2.    胸部X(大片)

3.    血清檢查(A型肝炎抗體:AntiIIAV IgM AntiHAV IgG)   

4.    糞便檢查(糞便培養、傷寒桿菌)

 

4:保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保母可以獲得什麼權益?

A:保母需參加系統每年辦理的18小時保母在職進修研習(親屬保母每年8小時在職研習),以及擁有系統提供的媒合轉介、專職人員訪視、權益諮詢、托育諮詢、協助訂定托育協議書及意外責任保險。
此外,居家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計畫規定,保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其收托幼兒之家庭如符合其他家庭條件,即可申請托育費用補助;若保母未加入社區保母系統,則該家長將不能申請托育補助。

5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保母所服務的家長可以獲得什麼權益?

A:家長可因此擁有系統所提供的媒合轉介、權益諮詢、托育諮詢、協助訂定托育協議書及社區親子活動等服務外,若符合居家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計畫規定,父母皆有工作且將兩歲以下幼兒托育給社區保母系統內的保母,且父母雙方家庭年收入經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即可申請每月2000-3000元的托育補助。

6:家長或保母使用社區保母系統的服務是否須付費

A:無須付費。社區保母系統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兒童局,地方為各縣市政府,並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相關社福團體委辦,委託服務內容即包含提供家長洽詢保母之資訊並協助媒合合適之保母,因此經費由政府補助,所以無須負擔任何費用。

7:保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有什麼義務?

A:

一、保母人員應簽訂加入系統同意書,以明定其與系統之權利義務。

二、接受社區保母系統訪視督導,至其居家環境符合收托幼兒之標準。

三、應提供受托兒童之照顧內容:

1.提供受托兒童充分生理、心理照顧,以協助其完成各階段之發展,並依其個別需求提供下列服務:

(1) 清潔、安全適宜兒童發展之居家環境。

(2) 充分之營養、衛生保健、生活照顧、遊戲休閒、學習活動及社會發展等相關服務。

(3) 記錄生活及成長過程。

(4) 參與促進親子關係及支持家庭功能之活動。

2.受托兒童為2歲以上,並應提供學習輔導、興趣培養、休閒及社區生活體驗擴充等活動。

3.提供其他有益兒童身心健全發展之相關服務。

4.遵守下列保母人員收托守則:

(1)對兒童具有耐心、愛心及同理心且具照顧服務之熱忱。

(2)擬定托育服務計畫表,按時填寫托育紀錄表或製作嬰幼兒成長日誌。

(3)保母及其家人不得有虐待、疏忽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之行為。

(4)至少21次定期身體健康檢查。

(5)接受系統訪視與輔導,提昇托育服務品質。

(6)每名保母人員之收托幼兒人數(含保母本人之幼兒)以4人為限,其中未滿2歲者最多2人。同一場

所收托5人應即申請托育機構設立許可,並退出保母系統,改由地方政府督導。

(7)參加社區保母系統辦理之在職研習,每年至少20小時(親職保母8小時),提昇專業態度及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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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電話:(03)-5355006 傳真:03-5355022  地址:新竹市武陵路250巷11號
服務時間:上午8:00-17:00 <中午12:00-13:00休息> 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新竹市政府社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