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央108年第一次聯繫會報【公文文號10801162】討論後決議:

若托育人員有違規事項時,訪視員將立即開立勸導單要求改善,如於期限內未改善,則居服中心將函文交至社會處。

社會處將發限期改善之公文提醒托育人員,並且同時函文給收托兒童家長。

Ps.附上中央會議記錄、勸導單,以供參考。

 

另請特別注意,若托育人員因超收幼兒而被開立勸導單,社會處將會給予退出準公共化,並需兩年才得以再加入準公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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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電話:(03)-5355006 傳真:03-5355022  地址:新竹市武陵路250巷11號
服務時間:上午8:00-17:00 <中午12:00-13:00休息> 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新竹市政府社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