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06年母親節暨模範母親表揚活動
資格: 1.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本市滿3年以上之市民及未曾有重大犯罪者 2.符合資格且具有具體優良事蹟之不同形象母親 3.受推薦人員必須未曾接受官方表揚並符合資格者
歡迎北區居家托育人員踴躍報名 請於106年3月22日(星期三)前填妥推薦表格傳真至 中心網址hcitca@gmail.com
附件如下:
新竹市106模範母親表揚計畫(公告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