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104年複查評核表已寄出,請您確認並如期繳回正本

複評表自評注意事項如下:

1.登記日期:請依據登記證核發公文說明之日期:

例如:證書自104年05月03日生效,有效期限至110年05月02日止

     登記日期為: 104年05月03日至110年05月02日

2.個人托育服務特色與優點請務必填寫

3.托育人員簽章上請務必簽名+蓋章

4.複查評核表~請於104年11月30日前交回.

5.所有附件資料,請托育人員務必填上自己的姓名與組別

 

104年度複查評核表內容說明~

一.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

第2項 擬定托育服務計畫表

       請提供托育服務計畫表影本乙張

第3項 記錄兒童生活(托育日誌)

       請提供目前托育的每一位幼兒之托育日誌封面影本+內頁影本各乙張

       (如您托育3位幼兒,請附上3份托育日誌資料)

第4項 記錄兒童成長過程(成長檔案)

       請您提供目前托育的每一位幼兒之托育成長檔案封面影本+內容頁影本各乙張

二.專業服務

第2項 協助辦理兒童發展之篩檢

       系統人員訪視會提供發展檢核表,系統內的個人檔案夾本系統人員會協助附上,若訪視後托育人員都未繳回者,請務必再補交

 

連絡電話:03-5253282

 

人氣594

新竹市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電話:(03)-5355006 傳真:03-5355022  地址:新竹市武陵路250巷11號
服務時間:上午8:00-17:00 <中午12:00-13:00休息> 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新竹市政府社會處